佛山市北培外语实验高级中学(筹)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北培外语实验高级中学(筹))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以 2309-440605-04-01-860372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师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佛山市北培外语实验高级中学(筹))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经相关部门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你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石碣村粦玉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教学用房、实验实训场所、室内体育用房、学生活动用房、图书室、学生宿舍、教师宿舍、食堂及生活福利用房、行政用房、后勤综合用房等。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8618㎡,建筑面积81720㎡。 2.3 计划工期: 690 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其中勘察周期为 30 日历天,设计周期为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6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2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8月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2000.00万 (元),其中勘察费控制价为: ¥423.00万 (元),设计费控制价为: ¥1100.00万 (元),施工建安费控制价为: ¥35210.00万 (元),暂列金: ¥ /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2000.00万 (元),其中勘察费控制价为: ¥423.00万 (元),设计费控制价为: ¥1100.00万 (元),施工建安费控制价为: ¥35210.00万 (元),暂列金: ¥ / (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2.6.1勘察内容包括:负责本项目(含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阶段勘察; ②工程测量(四等水准测量); ③地下物探测(含管线探测); ④地形测绘; ⑤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勘察报告,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2.6.2设计内容包括:根据项目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内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单体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变更设计、设计后续配合服务、竣工图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 注:后续服务工作为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后,在工程施工期间继续提供的相关图纸的设计修改服务以及设计人员现场设计配合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①制定一系列的质量控制体系程序文件;②实施全过程控制;③签订设计服务承诺书。 2.6.3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施工总承包。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条件完善、地基处理、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外墙面、屋面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动力工程;弱电工程;校区管网工程;公用动力设备设施; 2.7 质量要求: 2.7.1工程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的要求。 2.7.2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 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发包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7.3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施工资质、勘察、设计资质,具体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含一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个(其中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含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注: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由牵头人进行相应签字、盖章。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信用等级;不同专业或承担工作不一样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对所分工的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类 专业 副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04 月至 2023 年 0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如有) 4.6.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类 专业 副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4.6.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04 月至 2023 年 0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4.7.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类 专业 副高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要求。] 4.7.2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04 月至 2023 年 0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8对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勘察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 4.8.1对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岩土工程 专业 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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